文/ 劉育志
護理人員是支撐醫院運轉最重要的角色,近年來卻淪為被惡意壓榨的犧牲品。
當護理人員們受不了長期超量的工作而紛紛離職,不明就裡的人會好奇:「到底在累什麼?」
事不關己的酸民會說人家:「有工作還不知足!」
黑心的老巫婆上司會罵:「草莓族!」
沒良心的惡老闆會罵大家:「水蜜桃護士!」
其實這都沒什麼好爭論的,護理人員的工作量到底有多大,只要條列出來就一目了然了。
咱們一塊兒來看看究竟是誰在「靠么」,誰又在睜眼說瞎話。
下圖是大夜班護理人員的基本工作量。
稍微解說一下。
上班前需要進行病房物品、器材點班,所以得提早半小時至一小時上班。
接著便是每位病人所需要進行的工作。我們把工作一一條列出來,每項工作都需要耗費一定的時間,這裡所列出來的時間大概都是在“相當順利”的狀況下才可能達成。
「交班」便是交代病患的完整病史、目前病況、治療計畫,上班交一次,下班還要再一次。
書寫「護理紀錄」的次數各醫院都不相同。有些醫院規定一個小時寫一次,那上大夜班就要寫八次!
零零總總的事項是最基本的工作。
假設只有三成的患者需要該項處置,次數就會以0.3表示。
因為許多醫師會在八點以前查房,所以便會遇上大夜班的護理人員。
只要是醫療工作者或是有住院經驗,應該很清楚,完成這些工作常常需要更長的時間。
也就是說,在極其順利,沒有任何意外的狀況之下,完成這些工作,每一位病患大概需要花費40分鐘。
假如每位護理人員照顧十五位病患,沒有任何耽擱,馬不停蹄,不喝水不尿尿,就需要623分鐘,即10.4小時才能完成。
如果照顧二十位病患,就需要13.7個小時。
如果照顧二十五位病患,那已經超過兩個工作天的工作量。
要是又遇上辦理住院的新病人,那就需要更多的時間來完成。
數字很清楚,只要照顧十五位病患,大概就已經超過勞基法所規定的加班上限。
在台灣,照顧十五、二十位患者的情形很多嗎?
多,非常多,而且幾乎已經成為常態!
審計部調查各公立醫院,有超過五成的病房其小夜班護理人員照顧超過十一人,超過六成的病房大夜班護理人員照顧超過十一人。且衛生署新竹醫院等35家醫院部分病房小夜班及大夜班之護病比已逾20人,甚至高達50人。
公立醫院都已是如此對待護理人員,那在私立醫院肯定會嚴重許多。這種夭壽的行為,根本是全省「同步上映」!
照顧二十位、或更多的患者,在非常順利的狀況下都已經是「不可能的任務」,更別提有太多的意外事件。只要病房發生急救事件,大概就要花費一個小時或更久的時間,其他病患的治療幾乎完全停擺。
當事情太多,只好再努力壓縮每項工作的時間。
以發藥為例。假如核對藥名、劑量、頻次、發藥、抽藥、給藥的時間被壓縮到一半,在1.5分鐘內完成,那肯定會有很多意外的錯誤發生,這些意外甚至可能致命,最終受害吃虧的一定是病患。
面對「NURSING: IMPOSSIBLE」的狀況,諸多黑心老巫婆上司都會倚老賣老,說「當年」她們如何如何,開口閉口逕只會數落,「年輕人吃不了苦,爛草莓!」
究竟「當年」的狀況和「現在」相比會是如何呢?
是她們吹牛說大話?還是真的有三頭六臂?
還是讓數字來證明吧,這可由不得她們胡說。
1995年到2011年,執業護理人力由五萬餘人增加到十一萬人,帳面上看起來成長很多。但是一定要把醫療服務量納入考量,才能評估工作負荷。
1995年,台灣住院總人日數為一千一百餘萬人日;2011年,住院總人日數為三千三百餘萬人日。
從圖上可以清楚發現,護理人力雖有增長,但是卻遠遠追不上醫療服務量成長的幅度。
答案很清楚,現在護理人員真的很累,而且工作負荷量遠遠大過十五年前的水平。
護理人員絕對不是水蜜桃,但眾醫院經營者肯定是喪盡天良,賺人血淚,嘴巴還如此缺德!
您瞧,口口聲聲的「符合評鑑規定」,壓根兒就是睜眼說瞎話。
而依老賣老終究被證明是一場噁爛牛皮,當年的她們絕對沒有三頭六臂,肯定也沒有比較累。不過虛長個幾歲就要反過來欺人、壓人,又是何苦來哉?
看過這些數字,明理人都可以體會護理人員的辛勞,不是吃不了苦,不是能力差,而是事情根本作不完。
「NURSING: IMPOSSIBLE」除了是護理人員的血淚之外,更會危及住院患者的性命安全。這檔爛戲,一定要讓它趕快下檔,歹戲拖棚,傷人害命!
寫在後面:如果有任何人覺得文中所估計的時間太多太長,歡迎您加入護理超人行列,血汗老闆絕對眉開眼笑!
本文收錄於《臺灣的病人最幸福》作者:劉育志,臺灣商務印書館出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