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10月3日 星期一

領藥堆出垃圾山


領藥堆出垃圾山

文/ 劉育志

80多歲的蕭先生是大腸癌老病患,每3個月都按時回診。這天,到診間報到的是他的女兒。

「老先生呢?」我問。

「他昨天在睡夢中過世了。」

「噢……」我有點意外。

「因為需要行政相驗,我想請醫師幫忙開一份診斷書。」接著,女兒提起手中的大袋子,道:「這裡有一些沒吃的藥,要還給你們。」

打開沉甸甸的大袋子,我不禁倒吸了口氣。豈止是「一些」而已,袋子裡有心臟科、神經科、骨科、泌尿科的藥,很多藥袋都還釘在一塊兒,連拆都沒有拆,其中不乏昂貴的原廠藥。看來老先生每個月都會按時領藥,不過幾乎都沒有吃。望著這堆價值不菲、原封不動的藥品,最後只能被回收銷毀,著實令人痛心。既然不打算按時服藥,為何總是按時領藥呢?

領藥不吃的老先生當然不是個案。根據台北市藥師公會統計,每年經由社區藥局回收的藥品超過5公噸,隨意丟棄或堆在家裡沒有服用的藥品肯定數倍於此,全台灣每年棄置超過百噸的藥品。

與其怪患者愛領藥,或指責醫師愛開藥,我們更該認知一個人性必然的弱點,只要不用支付真實的使用成本,人們便會以非常沒有效率的方式去消耗那些資源。

目前門診藥品部分負擔是這樣計算,100元以下之藥費免繳部分負擔,之後每增加100元藥費,患者須繳20元,部分負擔的上限為200元。若持「慢性病連續處方箋」調劑者(開藥28天以上),可免除藥品部分負擔。

如此優惠的制度,自然容易被錯誤解讀為「領愈多,愈划算」、「領愈多,賺愈多」,實施多年以來,便養成了相當偏差的觀念。臨床上經常有人會要求「順便領藥」、「領藥備用」,更多患者會覺得「有領藥才安心」。當醫師認為不需要開藥時,可能吃一頓白眼或被要求退費。

為了控制藥費支出,健保署對醫師端設下重重限制,卻對囤藥、領藥不吃的現狀視若無睹。巨量醫療浪費彷彿是房間裡的大象,如此的顯而易見,官員們卻視而不見。

每年有上百噸藥品被扔進垃圾桶,這絕非少數人的自私浪費,這是錯誤制度與人性共同造就的惡果,免費從來都不是真的免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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